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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发布时间:201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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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4月25日电 教育部党组25日发出关于教育战线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向各高校提出了“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

    通知指出,4月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这是推动教育事业特别是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献。教育战线要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讲话的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大力增强科学研究能力,大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要深化教育质量问题调查研究,建立健全适合中国国情、具有国际视野的教育质量标准。要健全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出台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新方案,加强分类评价、分类管理、分类指导。要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管监测,创造条件发布有关教育教学质量年度报告。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鼓励高等学校同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加强产学研用结合。

    通知强调,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强化实践教育环节,引导学生在投身实践中不断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要正确处理好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和支持学生个性发展的关系,鼓励学生在正确处理个人、集体、社会关系的基础上保持个性、彰显本色,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成为可堪大用、能负重任的栋梁之材。

    通知要求,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激励机制、评估机制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共同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形成更加浓厚的尊师重教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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