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落实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政策,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要求,湖北省今年贷款受理时间范围为2025年7月14日至9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超过9月19日未向县级学生资助部门申请的,原则上不再受理。其他省份的办理时间详见各地通知。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三、注意事项
1、借款学生到校报到后,向所在教学系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的《受理证明》(仅限开发银行和中国银行),教学系汇总后统一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办理回执录入手续。
2、学校目前只有开发银行和中国银行的贷款办理系统,这两个银行的学生统一将回执交给所在教学系,其他银行的学生如有需要盖章后录入系统的(例如农商行、邮储银行、河北或是福建等地区部分银行的),请单独持办理证明到学工部办理手续。
3、根据有关规定,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建议贷款学生在交学费的时候,除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把其他费用都交齐(例如教材费、体检费、军训费、医保费),登记回执信息的时候,欠缴费金额登记为学费和住宿费总额。11-12月份,贷款银行会按照系统录入的欠缴费总额(即学生登记的欠缴费总额)拨付学校账户,充抵学生所欠学费,剩余贷款金额会直接打到学生和贷款银行的合同账户,学生自行提现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4、为更好的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我校将继续开通暑期资助热线:0712-2345922,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欢迎致电咨询。
附件:1.湖北省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要点
2.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地址和咨询热线
学生工作部(处)
2025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