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为了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使我校的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己建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调档(老生)和新生建档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老生档案调整
1、调档内容
对已经建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在新学期开学后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的变化情况进行适度调整,档案调整包括提高档次、降低档次、撤档、重新建档四种情况。
2、调档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调整主要采取班级民主评议的方式,由全班学生对已建档贫困学生是否调整档次进行投票,以参加评议学生2/3及以上投票表示同意作为档次调整的必要条件。
(2)对经民主评议需要进行档次升降或撤档、建档的学生由教学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记录在案(填写调档记录登记表),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本原则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院系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组织机构
(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对学生的贫困情况和受资助情况进行记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教学系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三)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班级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人数不少于全班人数15%的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自愿和民主相结合产生,名单应在本班公示,征求本班学生的意见,无异议后将评定小组人员信息报告教学系;教学系认定工作小组须对各班评议小组的评定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
(四)学生工作处、教学系认定工作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我院认定标准设置为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3个档次。
(一)特殊困难档次是指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完全无正常学习生活来源的学生。
(二)困难档次是指家居农村贫困地区,家庭主要成员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经济负担过重,劳动力低下,经济来源少;家居城镇,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城市低保家庭,家庭经济非常困难。
(三)一般困难是指:家庭主要成员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少量经济来源,但所能筹集的资金,仍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四)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经过民主评议认定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价格昂贵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未经允许在校外租房的;
6、经常出入餐厅、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消费的;
7、有其他高消费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五)因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性困难的可以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二)学生本人向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家庭贫困证明,并填写《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和《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已被所在教学系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三)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1.审核学生提交的《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2.对该生的亲友、同学进行必要的访问调查,了解该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
3.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及顺序,报教学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四)教学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在教学系或班级范围内公示。
(五)学生工作处负责汇总各教学系审核通过的评议结果,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六)学院和教学系每学年将定期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助学资金。情节严重的,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学生要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以便学校及时做出调整。只有被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才有资格享受学校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项目的资助。
六、报送资料时间
请各教学系于10月12日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调档记录表》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盖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汇总表(打印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统计表(打印版、电子版)》(详见附件)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附:1、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档情况记录表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汇总表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统计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8月31日
附件1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系别: 专业: 年级:
学生 本人 基本 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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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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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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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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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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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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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 户口 |
□城镇 □农村 |
家庭 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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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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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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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 残 |
□是 □否 |
单亲 |
□是 □否 |
烈士子女 |
□是 □否 |
家庭 通讯 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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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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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区号)— |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 (元)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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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家庭 经济 状况 有关 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
签 章 |
学 生 本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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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家长 或监 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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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民政 部门 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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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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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区号)— |
注:可另附说明。
附件2: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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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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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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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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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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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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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 年收入 |
元 |
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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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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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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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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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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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
民主评议 |
推荐档次 |
A.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 |
陈述理由 |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B.家庭经济比较困难 □ |
C.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 |
认定决定 |
系意见 |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系认真审核后, □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系副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意见 |
经学生所在系提请,本中心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部门公章) |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附件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档情况记录表
院系 姓名 学号 性别
班级民主评议情况 |
班级民主评议情况:参与民主评议的总人数为 人 ;同意调整为A档的 票;同意调整为B档的 票;同意调整为C档的 票;同意撤档的 票。 班级评议结果:建议调整该生为 □A档 □B档 □C档 □撤档。 班主任(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
确认调档原因 |
班主任(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教学系意见 |
经班级民主评议和院系审核,该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调整为□A档 □B档 □C档 □撤档。 (签 章) 年 月 日 |
学校 意见 |
经学校审核,该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调整为□A档 □B档 □C档 □撤档。 (签 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
附件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汇总表
序号 |
建档类别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学制 |
专业 |
学号 |
毕业时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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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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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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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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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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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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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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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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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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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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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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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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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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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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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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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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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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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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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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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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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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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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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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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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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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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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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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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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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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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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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档人数: 人;B档人数: 人;C档人数: 人;总人数: 人教学系建档负责人签字: 教学系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统计表
系建档情况汇总表
年级 |
A档人数 |
B档人数 |
C档人数 |
总人数 |
总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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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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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档情况表
新建档人数 |
撤档人数 |
A档原人数 |
A档现人数 |
B档原人数 |
B 档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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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档原人数 |
C档现人数 |
调档前总人数 |
调档后总人数 |
调档前贫困生占总人数百分比% |
调档前贫困生占总人数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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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负责人签字: 报送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