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切实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压力,同时为广大学生提供实践锻炼的平台,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启动2025 - 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道德品质良好;
2、学习勤奋努力,学有余力,能很好地完成学习及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踏实,有较强责任心,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3、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勤工助学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1.宣传与报名
各教学系需在本系做好宣传工作,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有意愿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于3月11日下午五点前将《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交至各系进行初审。
2.材料提交
各教学系于3月12日五点前汇总报名学生信息,并将审核后的《勤工助学岗位报名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审(电子版、纸质版)。提交材料应确保信息准确、无遗漏。
3.面试安排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各用工单位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时间:3月13日(周五)15:40~16:30,面试地点:科技楼五楼报告厅(暂定)。学生携带教学系审核盖章后的《勤工助学申请表》和本人课表参加各单位面试。面试结束后,各用工单位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勤工助学人员名单,并及时反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签订协议
用工单位需与录用学生签订《勤工助学用工协议》(附件4),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各用工单位应于3月16日下午五点前将签订好的用工协议及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一并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备案。
5.考勤管理
用工单位在协议期间严格记载学生考勤,每月月底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勤工助学考勤表》(附件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相关规定认定当月工资。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各教学系要高度重视此次勤工助学招聘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了解相关信息,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参与。
2.严格审核,确保公平
各教学系在初步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规范流程,按时完成
各教学系和用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招聘流程规范、有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安排,请提前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沟通协调。
附件:1. 勤工助学岗位一览表
2.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