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根据《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以下称《办法》),为了做好2024—2025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此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蒋成
副组长:徐伟 李非 徐枫 彭杰 丁洁 潘菠 侯玉娟
成 员: 马蔚 童丽凡 丁雅晶 董娇 胡筠静 李冰婕 何嵘珍 郑修萍 陈媛敏 刘倩汝 车颖
2.各教学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本系各班级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
3.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学生代表原则上不少于7人或不少于班级人数的20%),具体负责本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要求
1.各教学系要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方案,并于9月11日前将本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方案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查备案。
2.综合素质测评时间为:9月12日-9月26日,各教学系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在各班级内进行公示。
三、奖学金评定工作要求
1.奖学金评定时间为:9月27日—10月14日。截止2025年9月27日仍未注册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2.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办法》和各教学系学生总人数下达获奖学生指标数,各系根据各班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测评结果、获奖指标及有关条件等提出获奖推荐名单。
3.各系的奖学金评定结果需在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学生工作部(处)对各系上报的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审批。
四、报送材料和时间
1.各教学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方案在9月11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2.各教学系在9月26日前将综合测评结果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对测评结果进行复核。
3.各教学系在10月14日前上交2024-2025学年度综合奖学金备案表、2024-2025学年度综合奖学金名额分配表的(见附件2,3)纸质版和电子版。
4.各教学系在10月21日前上交一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的工作总结。
附件: 1.2024-2025学年度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名额分配表
2. 系2024-2025学年度综合奖学金备案表
3. 系2024-2025学年度综合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9月2日